昨日,市大人召集相关市级部门举行《条例》执行情况调研座谈会。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发言称,自去年9月1日《条例》开始实施至今,该局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3件。在这些案件中,该局根据《条例》最新规定的,对部分违法企业实施了“加倍征收排污费”、“按日累加处罚”和“对环境违法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”等新型方式的处罚。
他举例,以往企业有一个违法排污行为,哪怕长达数日,环保部门也只能针对这个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一次处罚,有的企业核算成本后,认为违法成本低,宁愿领罚单也要违法排污。而《条例》在全国首创“按日累加”这种新处罚方式,只要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日不停,就可天天开处罚单。该负责人举例,我市一大型企业违反产业政策,使用淘汰工艺设备进行生产,导致违法排污,环保部门向其开出10万元的罚单。但这家企业在长达23天的时间内一直没有整改,导致污染环境,因此环保部门按日进行处罚,开出200多万元的罚单。在过去一年中,就有18个企业负责人因为企业违法排污整改不及时或是不理整改令,被处以个人行政处罚。此外,有21家企业因为违法排污被加倍征收排污费。
市人大代表们也针对《条例》中还需完善的地方提出意见。